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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口单位医保转移及医疗保险证办理

08-24     浏览量:76

营口市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转移及医疗保险证办理

1、营口地区内转移办理流程

(1)异地就业的需持新单位已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(2)异地居住的需持转入地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移手续,

(3)持窗口出具的转移单到三楼9号窗口办理个人账户余额返还。

注意:站前区、西市区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。

2、省内、省外转移办理流程

(1)转出人员异地就业的,需持新单位已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异地居住的需持转入地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移手续,持窗口出具的《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到三楼9号窗口办理个人账户余额返还;

返还后由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《联系函》,凭《联系函》打印《医疗保险信息表》。

(2)转入人员持《医疗保险信息表》及《参保缴费凭证》办理接续手续。

注意事项

医疗保险科

联系电话:0417-2980141

负责人:韩忠会

地址: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8号

电话:12333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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